台灣法學雜誌第271- 特別企畫

陳宜倩
乳頭/乳房對你與世界的意義是什麼?

感謝邀稿,在字數與時間的外在條件限制下,本來不敢答應,這麼複雜、有趣、有意義的議題,幾乎兩三天就有媒體報導、網誌、評論露出(最近一篇是彭仁郁:妳/你的乳頭解放了沒?新一波性/別平權與身體情慾除罪化運動)[1],我可不想以簡單的書寫窄化/破壞現在仍持續進行的在地討論。然而,經典/傳統的法律人似乎對這議題沒啥興趣,少參與討論,或由於謹慎不想隨意表達立場,也是大忌,造成很多爭議性問題發生時,法律人極少介入辯論。自省後,決定野人獻曝。

Free the nipple(直譯:解放乳頭或解放上空)是一群熱情的跨國女性個別在其所在文化、社會、經濟、法律脈絡中企圖將女性身體除罪化所掀起的一波運動,簡言之,美國(參考Lina Esco在2012年拍了Free the nipple影片及其引發運動)、冰島女性的訴求(參考冰島國會議員響應一名17歲女性上空照遭臉書強迫下架為文與上傳自己左胸照)也可能與台灣女性(參考性解放の學姊2.0及台灣4+1女於風傳媒關於臉書審查與媒體報導論戰)的論理進路與訴求不同。舉例說明,台灣於2000年為維護婦女於公共場所哺育母乳權利,並提供「無障礙哺乳環境」,制定了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相對之下Free the Nipple官網上的第三點訴求:所有女性在公共場所哺乳的法律權利,在台灣則應該是:倡議女性在公共場所哺乳權之實踐!時有耳聞在捷運或公園哺乳女性遭人勸阻或搬出「良家婦女」大旗勸說其行為要檢點,這些人依法可處罰鍰,然而整體社會與文化理解程度仍無法一夕改變,袒胸露乳依舊是男性限定的特權(雖然並非所有男性都覺得感恩,好用。特權意思是要不要用這權利可以自己決定,且只限定特定族群),苦勞網記者王顥中隨文(free (not only) the nipple解放乳房及其他)[2]登出的露屌裸照至今依舊安在,我欣賞他的男性經常被去性化觀點(依此延伸不青春及其他不被慾望身體也是),不敢相信台灣社會竟認為女性沒有性慾,不會被裸身男(女)體刺激,也認為他這圖文一起見證了台灣男性身體可能享有的寬廣自由亦即性別化的現實。

不論是歷來被窄化意義(有時是刻板情慾化、有時是汙名化)的乳房主體宣稱「自己的上衣自己脫」企圖展現主體能動性,或者是傳統父權衛道者與投機者不理解或曲解前者意圖進行道德勸說或用其滿足自己的性慾,由於三方(起碼)的世界觀或認識論差距太大,我覺得好像無法彼此理解也不想對話。我關心的是在台灣這樣高度「性別化」、與男女「性化」程度有別的社會現實下,要創造什麼樣的條件才能成就或讓公共空間中裸露的乳房獲得其各式主體(世上有許多乳房)作為乳房擁有者展演(不論有意識無意識)的互為主體性。上文彭仁郁的提問很有意義:這一波解放運動的重要環節:我的身體我作主,但是需要控制他人定義我的裸露方式嗎?也就是別人有受你控制如何詮釋的義務嗎?有沒有自主決定如何接受訊息/閱讀的權利?在這個男女權力差異仍舊的現實改變之前,如果我們要一起在這崩壞中的地球安居樂業,要透過什麼程序協商出如何的規範(法律規範經常做的事)?這是法律人終究要面對的議題,不可閃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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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彭仁郁,妳/你的乳頭解放了沒?──新一波性/別平權與身體情慾除罪化運動(引自芭樂人類學,http://guavanthropology.tw/article/6433,最後瀏覽日期:2015/4/28)

[2]  王顥中,free (not only) the nipple解放乳房及其他,苦勞網,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2041,最後瀏覽日期:2015/4/29。

 

(更多詳細內容,請參閱台灣法學雜誌,271期,2015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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