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監督的原則與例外的觀察
發佈日期:2014/03/07
上架日期:2014/03/07
下架日期:2015/03/07

民主的憲政體制下,權力分立與相互制衡是最基本的觀念,行政機關對外簽署的協議,由立法機關代表民意審查,也是Check and Balance的基本ABC。然而,我國的國際地位特殊,兩岸所簽訂的協議,是否可以單純類比為國際協議,仍有爭議,因此對於兩岸協議的國會監督,就應比照國際協議;抑或要有更加嚴格的審查,也就值得深究了。

民主的憲政體制下,權力分立與相互制衡是最基本的觀念,行政機關對外簽署的協議,由立法機關代表民意審查,也是Check and Balance的基本ABC。然而,我國的國際地位特殊,兩岸所簽訂的協議,是否可以單純類比為國際協議,仍有爭議,因此對於兩岸協議的國會監督,就應比照國際協議;抑或要有更加嚴格的審查,也就值得深究了。為此我們特別企劃了「國會監督的原則與例外的觀察」,企圖從不同的政府體制與台灣不同的執政黨國會處理兩岸協議的態度來探討國會監督的原則與例外,期望為我國的國會監督制度理出頭緒,不為意識型態或其他因素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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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期
 

范世平    立法院不應參與兩岸談判之研究  2

張惠東    法國國會對行政活動之監督  7